关于人的概念
2010-11-15 11:07:02|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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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舍尔说:“希腊人和圣经关于人的概念有着根本的差异,在希腊人心目中,人首先是理性的存在;理性使人同宇宙和谐一致。而根据圣经的看法,人首先是接受命令的存在,是可以对他提出要求的存在。核心的问题不是存在是什么?而是对我有什么要求?柏拉图通过苏格拉底问道:什么是善?而摩西的问题是:上帝对你有什么要求?”。
关于人定义的内涵上,人首先应当是被规定和被创造出来的存在物,这就如圣经所说的接受命令的被规定了的存在,即包括人的体形、智能及存在的意义等。然后才是人自主自觉地对自己提出的要求上的,即我是什么?我能做什么?我能成为什么?这既是基于人能动性上的,又是基于人理性上的展现。造物主为人创造了先天的条件,即人的基础存在,可是,祉并没有限制人的全部,而是留下一半空间让人发挥和继续发展。智性便从此处衍生了,这就是人的不确定性;人的理性便是建立在智性的基础之上。理性体现了人与动物之间的根本差别。从一定意义上说,理性更能体现人的内涵与特质。然而,没有人智性的被创造出来,人的理性也是无从谈起的,这是事物的因果关系。人的被创造是基础,而人的自主能动性又却是建立在此基础之上的存在。因此,希腊人和圣经关于人的概念上的差异,这只是他们从不同角度来分析与理解人内涵而已,都是一种不完整的认知观。实际上,这两种观点并不冲突,它们只是两种层次连接起来的连惯性的构成一个完整观点。即后一个观点为前一个观点的基础,而前一个观点则对后一个观点的发展。
人首先是被赋予某种意义并收受到某种命令的存在,然后,他才能根据这一使命,并且,能够自主的塑造自己,不管他最终将成为什么亦好。我们也可以将能够自主的塑造自己是被命令的,是造物主对人的要求,即祉要求人不断认识自己,不断完善自己,令自己达到一个更高更新的存在。而人能够自主的要求自己,并能够根据要求塑造一个更高更新自我的,这就是人的理性。
也可以说,人没有受到造物主的命令来自主认识自己,完善自己的话,人则必无可能会作出要发展自己的决定的事件发生了,如动物就没有受到这一命令。因此说,希腊人和圣经在关于人的概念的差异性上,两者并不冲突,是事物概念核心的二个方面,是人概念的完整组合。赫舍尔认为希腊人和圣经关于人的概念存在着根本的差异,这实际上是一种误解误识罢了。
理性是人被命令与规定的,当人被创造出来之后,他便根据这一命令来自主能动地不断认识自己、完善自己、发展自己;人依据命令,自己将自己塑造成为一个更高更新的自我存在。文化则是人的外在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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