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与人类的关系
2010-11-25 14:53:21| 分类:
钱氏看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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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德曼认为:“在《圣经》中,上帝按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与此对立的论题是:人是上帝的创造者,他按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上帝。人不是上帝的影像,上帝却是理想化了的人之形象。”
费尔巴哈同样也认为:“人类精神在上帝中客观化。上帝不过是人通过想象赋予其意志自由而被外化和客观化了的人的形象。上帝的全能相当于人类精神的全能;上帝的正义相当于我们的道德感;上帝的仁慈相当于我们自己的性情。所以我们用上帝概括了我们自己,‘人对上帝的认识就是人对自己的认识’”。
关于是上帝创造了人还是人创造了上帝的问题上,余以为这两方面都是确实存在的。一方面,人是宇宙精神酝酿下并给予了人的自我意识,将物质的材料通过组合构造成一个物种——人类,而这个宇宙精神便是人们所谓的上帝了,即上帝实际上只是宇宙精神的化身;另一方面,人类的出现与存在对于人自身来说,他心灵之中尚需要一个信仰来寄托自己的精神追求,于是,上帝(宇宙精神)便这样被人类根据自身所有的特征和优点进行塑造之,在人性化基础上进行了神化,以使其与人类生存息息相关。从而,成为了人类在困难面前中的精神上的信仰和依托。人类创造上帝是人类生活上的需要,而上帝创造人类则是自我意欲折射的结果。不过费尔巴哈认为的人精神的全能层面上的却只是人对人类所有优点及能力的集中概括,并剥离了人类本身存在的缺点所构成的这一形象;人不是全能的,这是事实。
人对上帝的创造,是人基于对宇宙秩序和自然规律以及万物形成这一神秘力量的崇拜,基于人相对于大自然渺小的敬仰和畏惧,基于人心灵寄托的需要以及人类在初期艰难的生存环境存在下来的需要;在此诸多需要共同求要之下,人类便依据自身的形态、理性、道德性及创造力等特征创造了上帝。实际上,人创造出上帝,这是人类将宇宙精神拟人化的结果。而上帝创造人类则完全是宇宙精神在自我意欲对象过程中自发的结果,即宇宙精神依据物质的材料构造万物各不相同的形态和特质来表达它所要表达意欲的结果,如星体、黑洞、星系、动植物以及规定承载万物与秩序、规律的法则等。当然,万物也具有各自的自我存在,以期与宇宙精神相配合来塑造万物各自的形态及其特质;万物的自我也可以看作为整个宇宙精神中的其中散发出来的零碎部分精神所在。
总之,不管是上帝还是宇宙精神也好,它却是确确实实存在的实在。因而,上帝创造人类也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这应当看作是祉必须做的事情和责任。而人类创造上帝,此既可以看作为这是人类的天性——创造性,也可以看成这是人类试图与大自然(宇宙精神)沟通的一个特殊渠道吧,以及是人类心灵上的一个慰籍和信仰。因此,上帝与人类在宇宙间通过互动来表达自己的意欲——自我精神在宇宙间的种种折射:上帝作为这出好戏的总导演,而万物则为每一个参与演出的演员,共同将这个宇宙变化多端、丰富多彩的这出戏剧演绎好罢了。当然,演员们并不只是单纯被动的,他们(它们)总是在自己角色的范畴内能动性地将角色演绎好,如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可以说,宇宙如果缺少上帝或万物或人类的话,宇宙的这出戏就不好演出了;最起码是——宇宙成了枯燥而单调的一个存在,就好比是一个巴掌打不响的道理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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