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加关注
   显示下一条  |  关闭
温馨提示!由于新浪微博认证机制调整,您的新浪微博帐号绑定已过期,请重新绑定!立即重新绑定新浪微博》  |  关闭

洞情察世之博客

人生与社会照写

 
 
 

日志

 
 

关于对柏拉图理念唯一论地释疑  

2010-08-11 15:46:45|  分类: 钱氏看哲学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下载LOFTER 我的照片书  |

  刘烨在其编译《柏拉图的精神哲学》一书中认为:“以进化学的角度来看,我们了解到任何生物都不可能永远不变,按照柏拉图的理念说便又遇到了问题,如果理念是一成不变的,是被神一次性创造出来的,那必定有一些过去不叫猫,而现在被叫做猫的东西存在于永恒的宇宙间,它们既然是永恒的,为什么现在看不见了呢?”。而哲学家叔本华同样也认为:“柏拉图的理念所犯的最可笑错误是,他声称所有理念是一次性制造出来的,那么父亲和儿子的关系如何解决呢?宇宙间必然同时存在着他们的理念原型,这样父亲和儿子就难以分清先后了,儿子甚至可能比父亲存在的时间更长”。

  分析和判断上面两人对柏拉图关于理念观评价的观点,以及他们与柏拉图两者之间谁是谁非问题的标准尺度,余以为还应从理念这一概念内涵实质与理念的形成等入手,才能从根本上区分和明辨出其中的是非。如果光仅从上面两人的表象上的说法看,这是无益于问题的澄清和本质上的认识的。

  理念是指人类通过对某一事物达到正确而全面的理性思维条件下,对这一事物的认识上已形成了科学而完整的思想观念。这是对理念外在的阐述;而内在的则是指人通过理性思维概括出某一事物内部本质及其存在原理。理念是一个完整的概念,它不存在有丝毫的瑕疵,更无有缺残和不完整的观念存在。理念,它允许有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但是,它却又不能让一个尚处于修修补补中的不完整观念称之为理念。一个不完整的概念,它还尚未达到成为理念的阶段时,我们就不能将其称之为理念。因而说,柏拉图称“理念是神一次性创造出来的”这句话应当是正确的。 理念既是最初的也是确确实实在最后阶段的完整的壮举中被表现出来的观念,即当它能够具备成为理念这一条件时才被一次性创造的结果,不具备该条件的观念不可乱称为理念。只有当理念成为理念时,它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理念,否则,充其量只不过是一个不完整与不正确的观念罢了。理念是一种永恒不变的观念,它不可能是一种不断能够变化之中的观念,就如真理一样是永恒性的存在;而理念也是最接近真理的观念存在,准确地说,理念是真理的化身,是真理对理念在现实下的一种转化结果。

        在柏拉图那里,理念一般是指道德与数学意义上的“事物自身”,如“圆自身”、“美自身”或者“善自身”等等,表示某种事物的本质,它无条件地存在,独立于事物,又决定着事物之为事物的原因、根据和本原。


        正如前面所讲,猫在未成为猫之前,它就已经存在着的,但是,猫在未成为猫时,它就不能称之为猫的,它就必须有另一个称呼,如人类在未成为人类之前,就只能称为类人猿等。在发展和达到猫成为了猫的理念时,猫就永远就是猫,纵然猫经过变异成为另一种物种也好,如类人猿是永远存在的,就是类人猿发展成为了人类也好,类人猿也仍然是永远存在着的;发生变异了的物种,我们只能用另一个理念赋予之,如从类人猿进化了的人类就只能用人类这个理念。就算是目前已经完全消失了的物种如恐龙、猛等,它们的这个理念还是依然是永远存在着的,我们不可将本来存在过的事实抹杀了,而当它押根本没有发生过,包括历史中的某一史实也是如此。

  叔本华作为余仅有的两大偶像之一(另一个为卢梭),对余思想的形成无疑是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作用;然而,他们依然亦未能够成为余之老师者。可以说,余与他们之间的关系为借鉴、继承与发扬的关系。可能,能够成为余之唯一老师的只有“感悟”独个了。而作为柏拉图的学生亚理士多德则说:“我爱我的老师,但我更爱真理”。

  至于叔本华所说的父子关系这对观念,这又是完全是多此一举的无谓说法。父与子这对概念的产生和出现,他们早就规定好了俩者之间的关系实质及先后次序,这又会有什么可以指责的模糊观念的呢?正因为有了父与子的同时出现,即当父亲生下了儿子的那一刻开始,父子这对理念才会同时产生和出现的;否则,又岂能有父子这一理念存在必要的呢?没有父亲,那来有儿子?同样,没有儿子,也不会有父亲这个理念的存在了。只有当此俩者同时出现与存在条件时,父子这一理念也就能够产生和存在了,这是的事实,也是理念。

  因此,柏拉图关于对理念认识的观点是正确的,这是我们必须认清的一件事情;不可人云亦云。

  

  评论这张
 
阅读(365)| 评论(17)

历史上的今天

评论

<#--最新日志,群博日志--> <#--推荐日志--> <#--引用记录--> <#--博主推荐--> <#--随机阅读--> <#--首页推荐--> <#--历史上的今天--> <#--被推荐日志--> <#--上一篇,下一篇--> <#-- 热度 --> <#-- 网易新闻广告 --> <#--右边模块结构--> <#--评论模块结构--> <#--引用模块结构--> <#--博主发起的投票-->
 
 
 
 
 
 
 
 
 
 
 
 
 
 

页脚

网易公司版权所有 ©1997-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