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加关注
   显示下一条  |  关闭
温馨提示!由于新浪微博认证机制调整,您的新浪微博帐号绑定已过期,请重新绑定!立即重新绑定新浪微博》  |  关闭

洞情察世之博客

人生与社会照写

 
 
 

日志

 
 

因果关系与因果链  

2010-10-21 11:37:53|  分类: 钱氏看哲学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下载LOFTER 我的照片书  |
   

 原因是结果的根源,结果是原因的归宿;原因产生结果,但结果是多种的,有的行为意欲的原因与结果是一致,有的则与结果并不一致。但是,不管这个结果如何或多样化,这都是从行为意欲中产生并在行为方法实施下缔结出来的。不过,也有人将这个不一致现象的问题单独地归结到行为方法上。诚然,行为方法是实现结果的因素之一。可是,事情应首先源于意欲上,意欲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就已决定了结果的如何了?然后才是方法的,甚至是其它条件方面的,如天时、地利、人和等因素。可见,在因果关系上,我们还必须将行为意欲与方法及其它因素结合起来才可以称之为一个完整的原因。


  因此,原因不仅是指行为与意欲,它还应将方法及其它因素等内容包括在内。准确地说,不同的原因必然会产生不同的结果,一个原因只会有一个结果;它不可能会缔结出有多种结果来,一个原因多种结果是一种错误的说法。例如上面所说的,有的行为意欲的原因与结果是一致,有的则与结果并不一致等即是。这只能说,产生多种结果的原因乃是一个不完整的原因所造成的现象,是一个尚未被彻底规定了的原因。一个不完整的原因好比是一条不断扩展了的充满分叉路口的道路,虽然正确终点只有一个;但是,错误的终点又会有许多个结果同时存在着,这就是不完整原因之所以会有多个结果的原因所在。而正确的结果则会以其正确目标,以及规定唯一一条正确的路线来作为贯穿这一正确目标为唯一结果,即在选择每一个分叉路线时都走对了;而错误结果虽然也是以正确目标为目的,但它却以其错误路线(即在分叉路口中迷失了方向)规定了其错误的目标为结果。完整的原因与必然的结果之间,它必须存在着一条因果链存在,是这个因果链绑住了原因与结果两头;因而,原因就只有一个结果的必然存在。我们也可以这样说,没有因果链的原因会有多种结果,但是,存在着一条规定了的因果链的原因就只会也只能得出一个结果来,不管这个结果为如何,是好的还是坏的。为什么我们以正确目标来做科学实验有时成功和有时失败就是这个道理,成功的都有一个规定了的正确方法与严密步骤;而失败的则不是方法出现了问题就是在进行的步骤当中发生差错等的问题。


  休谟认为,原因与结果必须以一种必然的方式被联结成这个样子,即原因的确是产生了结果,原因的确是使得结果发生了,原因与结果之间有一种必然性联系。它们中间就存在着这个必然联系,即因果链。这个观点是正确的,结果是原因及其因果链的最终反映和产物。


  然而,休谟又认为,在所谓的原因与所谓的后果之间没有什么必然性联系,因果关系只不过就是一件件糟糕的事情的前后相续罢了。这在塞尔那里解释为:“当我们环顾四周试图找到必然性联系的时候,除了先在性与毗邻性之外我们却未曾找到任何必然性联系,但我们的确找到了另一种联系:彼此相似的事例的恒常共现。我们发现在那件被我们称为原因的事情后面,总是跟随着那件被我们称之为后果的事情。正如我们事实上乃是生活于世界中这一点一样,我们发现在那些被我们称为原因的事情后面,总是跟随着那些被我们称为后果的事情。这一点在我们的经验中被不断地重复着,而这种彼此相似的事例的恒常共现又在我们的心灵中催生了这样一种期待——凭借这种期待,当我们知觉到那被称为原因的事物的时候,我们就会自动地期待还能够那被称为结果的事物”。在这此处,休谟却将原因与结果撤成了支离破碎的不相关了的关系和事件,这却是错误的观点。我们可以想象一下,没有前一个事件出现来作为基础,又怎能会有后一个事件的相继问世和产生的呢?如没有你父母基因的结合,必然没有你的诞生,这是一个多么浅显的道理吧!至于塞尔的说法,这只是对休谟这种观点的解释词罢了,因为塞尔本身同样是不赞成和不同意休谟这种看法的。


  俗话说::“种豆得豆,种瓜得瓜”。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会“种豆得豆,种瓜得瓜”。如果种豆没有豆收获的,或种了瓜却没有瓜收获的这种现象,这不是该因果链已发生了变化的结果,就是这条因果链遭到破坏而中断的结果。如该种子是一颗不健康的种子,或碰到自然灾害,或种植在本不适宜它生长的环境中等原因。余在另一篇文章中写到的,因果关系不是必然的关系应当是指这一现象,是指不完整的原因才会产生多种结果的现象;即没有一条因果链联结着的原因与结果,它就是一种没有规定了的因果关系,因而,一个原因才会产生出多种结果来。而每一种结果都必须有一个因果链系着,坏的因果链通向坏的结果(不管是走错了道路也好,还是半途而废亦好,这只是这一条因果链长或短的事情);好的因果链则取得好的结果,自然,这都应是发端于原因为初始的起点。以通俗的话说,中断了的因果链是一条不完整的因果链,如事情本来是要从“0”走向“10”为完整数,即完整因果链的这个“0”的这一头到另一头本来是系着1、2、3……到“10”为完整过程;但它却在中间中止了,“0”只是系着1、2、3等三个数,这虽然是一个不完整的因果链,然而,它仍然是一条因果链系着“0”到“3”等过程,而“3”就是这个原因及因果链的结果。 相对一个完整因果链的结果则为“10”,它的因果链同样必然是从“0”开始,连着1、2、3……一直系到了“10”。


  所以说,没有因果链的因果关系的原因可能会产生出多种结果来;但是,有了一个明确的因果链的因果关系的原因就只能产生出一个结果的,或称,一个完整的原因就只能给出一个结果来。

  评论这张
 
阅读(575)| 评论(8)

历史上的今天

评论

<#--最新日志,群博日志--> <#--推荐日志--> <#--引用记录--> <#--博主推荐--> <#--随机阅读--> <#--首页推荐--> <#--历史上的今天--> <#--被推荐日志--> <#--上一篇,下一篇--> <#-- 热度 --> <#-- 网易新闻广告 --> <#--右边模块结构--> <#--评论模块结构--> <#--引用模块结构--> <#--博主发起的投票-->
 
 
 
 
 
 
 
 
 
 
 
 
 
 

页脚

网易公司版权所有 ©1997-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