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命运就是自我在不断地选择自己人生并去行为所筹成的因果关系。
《灵魂之旅》的翻译夏芒在前言中介绍说:“按照纽顿的说法,灵魂投前会在电影院般的人生选择处预览来世的各种可能性,找到自己喜欢的就过一次,没有谁强迫他们,他们选择苦难的人生是为了修炼能量,以达到不必投胎的境界,相当于佛教说的永脱轮回的极乐境界”。他这样评论说:“人生的磨难是自己选择的,是自己的灵魂在投胎前选择的,不是某种至高无上的力量在强迫,也不是前世欠了谁的孽债要还”。余以为,虽然人(本体)于未降生前便选择好自己所要寄居的肉身及即将要历经学习的课题(命运),但是,这只能是在选择一个大概的境况和过程;至于细节上本体却是无法进行预设,至多只能是对某些特别需要关照的人生环节上才会这样做。而且,在人世间寄居于肉体中的本体,由于其精神意识受到物质空间的压制及记忆被印封了起来;并且,本体还受到肉体的束缚,为物欲的诱惑,他往往会因为物欲而背叛了本体的意志行事。因此,人生过程中的种种因素令人在降生之后,他所实际经历的际遇也会充满着变数。这个变数又是本体受制于生理上大脑、神经系统的肉体,以及受物质空间的限制和物欲的影响下,人就会对自己现实生活所作出的临时性决定及行为即是。情况严重的还会违背自己当初意志的选择,为恶人间。
处于灵魂世界的纯精神状态的本体只会追求精神上的真善美,他是不可能会作恶的;更何况灵魂世界是一个自由而不会强制的祥和世界。所以,本体在自主选择自己即将降生的人生时也就不会选择为恶的人生。尽管本体为了偿还债务、了却某个因果及体验受害时的境况,他会自愿降生去体验一个受害者或苦难人生的经历。但是,基于自主而真善美的本体认知上,他断然不会去选择一个为恶的人生,这是基本常识。《浮生归宿》作者纽顿认为:“到了该重生的时候,我们到一个空间去挑选肉身,有些肉身也许符合我们来世的目标。我们在这里预览未来,斟酌不同的肉身,再做决定。灵魂选择残缺的身体戓艰难的人生,都是自愿的,是为了还因果的债,或在某些方面完成前世未能完成的人生课程”。 为了改正自己的错误,偿还自己所欠下的债,也基于本体为了获得解脱进步资格的原因;他只能在因果轮回中进行这种报应,来体验受害者痛苦的滋味或苦难过程的感受等增进自我在这一方面上的认识,避免重犯这方面的错误,进而令自己能够获得提升的条件和机会。
当然,为恶虽非他的本意;可是,当他(肉体意识或称本我)的生理需要被发展起来的智力加持之下,他就忤逆和背叛了本体,此实乃受魔鬼的诱惑(贪婪)所致是也。贪婪乃人间一切罪恶之源。这就是说,本体只能在总体上选择自己意愿的人生,但是,于人生过程当中却又备受着物质世界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令他作出了错误的行止来。本体进行无数次的轮回降生,某些顽固的错误也在反复的重犯;只有当他彻底克服这一错误时,他在该人生课题上考试才算为真正的合格。
尘世(物质世界)实际上乃上帝(宇宙精神或称灵魂母体)设置用来为人本体(子灵魂)修行的砺练场,是上帝为祉的众子灵魂提供的一个学习体验生活的演绎诸多人生现象的平台,灵魂境界的提升和进化也必须部分于此间完成(不同的空间给予不同的进化任务和目标)。 这是人生的真相,也是宇宙的真相。
从纯精神的本体角度来说,他宁愿选择苦难的人生,也不会选择作恶而富有的人生。作恶乃本体受魔鬼诱惑下的结果,是人(本我)贪婪的产物。当本体被蒙蔽时,本我的生理及智力便主宰了人的一切,作恶就这样产生了。本体于人间所犯下的罪,欠下的债,若如不去赎清它,就会变成本体的一种沉重包袱,令本体永远无法超脱(进步和提升),无法达到圆满。是故,本体便自愿通过降生来赎罪,了却这个因果。《浮生归宿》作者纽顿认为:“根据罪过的性质,这些灵魂可能很快就会返回人间,也许最好在来世选择成为別人恶行的受害者……灵魂世界有条法则:不管前世的坏事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来世都要以某种形式补偿。这并不被认为是惩罚戓赎罪,而是在因果轮回中获得成长的机会”。偿债虽然是因果所规定的,但是,这个因果亦是本体自愿偿债的结果。由于本体只是追求精神上真善美的存在,他没有了物质的欲望及追求,故,本体也就能很快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为了弥补这个错误,也为了提高自我,他便自愿地进行轮回以降生来偿清这个债务,了却这段因果,进而提升自己。如果本体坐视错误而不进行自我改正,他又如何能获得不断进步的呢?
人有了最初的选择,而后才会有相应行为的跟续,当下的行为结果又是暂时的,而人选择下的行为所缔结出来的命运才是最终的报应——因果循环。当你在选择并决定行为时,实际上就是在做决定自己命运的选择。正因为人的选择才有了续后的行为,而行为的结果便为未来因果铸造了原因,这实质上就是对自己未来命运的一种选择和缔造。可以说,人每一次行为都是人每一次选择的结果,而人的诸多次当下的行为便汇聚而形成了自己以后的命运。
人的命运就在现世报与后世报中给予体现出来。现世的法治机制虽然是治标的,但它却能在现实社会上及时制止和纠正人的错误或犯罪,也起到了警告和威慑人犯罪心理普遍泛起,从而具有防范及抑制的作用。说它是治标,则在于法治的威慑这并不是依靠人在自觉上的不犯罪,不是自己在提高了思想境界基础上的自觉行为。思想境界的高尚及自觉行善的不犯罪,这才是从根本上的治根,而人降生于凡世间的修炼就是为了达到这个境界和目的。
这就是说,今生的债乃前世造的孽,而今生的孽又铸成后世的债。无论是未降生前本体为自己选择什么样的人生(命运)也好,然而,因受物质空间的制约和影响,今生的本我也会因物欲而背叛了本体当初对这个人生的预定,而篡改了当初的预设人生,演绎了违背本体的错误人生。这样,人(本体)便无时不刻地在选择着自己的命运;从某种意义上说,人之命运押根本就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关键地就看你是在当下如此把握它及运用它了:在降生的过程中是要进步郁或是要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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