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认为“万物皆有灵”。灵魂就是万物的自我意识,如觉知外物及自己存在的意识、饥饿促进自我作出进食的决定及对危险的恐惧心理等。而人又是社会文化环境的产物,即人性与人格的熏陶及塑造乃社会文化环境所给予的。如未能生活于人类社会中的狼孩,他便无法塑造和形成出人性与人格来。对“万物皆有灵”而言,自我及自我意识的区别乃灵魂境界上等级的差别,从人的角度来说则表现于悟性与慧根方面上;关于文化知识和社会经验方面的,这只是在后天中再给予及学习的事情。马蒂诺认为:“基本上说来,人的存在是一个自我意识的存在。人并不是生来就落在人性存在中的。婴儿尚不是人,白痴永远不十分算是人,狼孩只是类似人,无望的精神病者或许不再是人。但婴儿、白痴、狼孩或精神病者也不纯粹是兽类。婴儿的前意识状态,白痴发育不全的自我意识,狼孩迟来的自我意识,以及精神病者偏曲的自我意识,都是以一个东西为根源,而这个东西本可以作为他们正常发展的范式的。这个范式即是自我意识,一般在人类社会中所生长的儿童,约在两岁到五岁间第一次呈现出来。”
马蒂诺认为:“自我意识意味一个自我察觉或意识到它自己。对于自我的察觉可以见之于它对自己的肯定词‘我’表示出来。对自我的肯定意念着自我的分歧,是自我同非我区分、分别。自我的肯定也意念着自我本身的分叉。自我肯定包含着肯定者与被肯定者。就以肯定者而言,它做出肯定自己的行为。就以被肯定者而言,它是将一个存在着的事实呈现自己面前。”
人本体借由人肌体而诞生为物质世界中的人类。由于人备受物化下的束缚与影响,自我在认知本身及世界时便只能在这种受限的角度来觉知一切。人总是以这种受到限制的及有限的眼光来观察和思考世界与自己的,于是,人就这样为物质所同化——物化。“物化”不仅仅是指人以为自己的身体是物质的产物,而且还以为人的精神也是物质的产物——宇宙唯一存在的只是物质。自我意识便在这种认知中形成了某一情势下的自我——人是社会文化环境的产物,而自我则是在这个既定的环境下对自己所经历遭遇的一个认同和确认。于是,人也就认同了人生中所遭受的一切境遇,如名利、苦难等,而忽视了人生背后的真相及灵性次元一样跟物质次元同为宇宙间的多重性存在。
马蒂诺认为:“由于自我即使沉思其自己的主体性时,都只能见到它的某些客体面向,因此,它自然易于将生命混同于做某种东西……由于依赖着这投射出去的客体图像来建立自己,并克服所受到的威胁,自我就很可能把这受限制的、有限的图像认做是它全部的自己,是它的根基、它的渊源,以及它最终的意义,这个图像给它支持,这个图像给它支持,并且是经由这个图像,它得以实现其自身。他的主体性大部分或者是全部——现在都奉献和臣服于这个图像的内容——财富、权力、威望、男性美、女性美、知识、德性的完美、艺术创作、身体美、声望、个性或成功。实际上它将自己认同于这些内容,把注意的焦点完全集中在它们身上,以及由它们所构成的自我概念上……这客体图像不论是变成事实,还是理想或幻想,其中所蕴涵的基本欺骗还是相同的。整体的自我绝不是它的任何片面。”
从“世界是人意志的表象”观点来分析,物质世界乃灵性世界意志的产物,万物是既宇宙意识创造出来的映象,也是人意志认知下的表象。因而,物化下受限的人的认知极易为这些投影所迷惑,而无视于这种投影背后的真实性存在——宇宙实相。大宝法王噶玛巴尊者说:“真的不忍心告诉你,这个世界只是一个梦。你一辈子执着的子女,只是你的一个缘。你一辈子放不下的家庭,只是你生命里的一个驿站。你所追逐的感情和名利只是一个自我意识的幻影。梦醒时分,空空如也。满世界都是你的,整个世界又都是空的。”至于,本体为什么要降生,乃为了提升本体所需要经历凡此种种的这些体验与学习,以期促进本体的进化为根本目的,而非仅为了享乐或痛苦及其它。
佛教中禅宗的对自我的认知方法,是以突破物化的限制,从人内在世界来感受和觉知世界实相的认知理论。如果我们以一种审视和洞察的眼光来看待、思考这个世界及其文化,那么,我们在理解了这个表象世界诸多原理的同时,也会认识这个世界及人生的真相。这就是为什么哪些大科学家们最终选择信仰上帝的原因所在,如牛顿、爱因斯坦等。
弗洛姆认为:“这一种体验性的知识,其重要性在于它超越了主客对立的知识与觉察。这种主客对立的知识与觉察,是由于以自己作为智性主体,来观察作为一个客体的自己而得……禅宗对自我的知识,不是智性,不是疏离性的,而是知者与被知者合而为一的充分体验……不是站在外面来做的洞察,而是从内在里体验。”
觉知宇宙实相的结果是,自我便可以冲破幻影,直面真相;告别虚伪,如实地做自己。亦令爱因斯坦明白了“一个人的价值,应该看他贡献什么,而不应当看他取得什么。”物化下受限的人总是受外在物欲的支配,而不是听从内在心灵的意见。即愈能保持纯真、忠于自己(本体)的人,就愈不受物质的影响及左右;而愈迷失自己(本体)者,则必定要为物质所操控,成了物欲的俘虏与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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