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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服、抗拒与如是行动  

2015-11-30 13:16:30|  分类: 钱氏看人生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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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处所言之臣服和抗拒乃属于人内在的纯意识,而非思维及行为层面上的反应。即我们在生活中无论遭遇何种事情或处在何种环境中,都应当从内心上承认和接受它存在的事实,并不作任何评判,以避免在思维模式作用下滋生的厌恶和抗拒心理,导致了人不必要的痛苦意识。因为不管在人的内心上承认或不承认某事件亦好,接受或不接受某事件亦好,但它却是正发生着的或已发生了的事实存在。因此,人若是从内心中来抗拒它就等于在为自己制造痛苦。相反,承认和接受了它存在的事实,便可将对不好事件或恶劣环境的抗拒心理消散弥漫之中,而抗拒心理的消除就是人痛苦始因的解除——避免人因抗拒而痛苦。这就是臣服的功效。可是,臣服只是内心对事实存在的一种承认和接受;并不代表人行动上的如是反应。

托利说:“臣服是一种纯内心现象。它不是说在你的外在不采取行动并改变状况。事实上,当你臣服时,你需要接受的不是所有的情况,而是被称为当下的一小部分……听任事态发展不是臣服。你不需要接受不开心的生活情境,也不需要欺骗你自己说:‘陷入泥沼中没什么不好的。’不,你完全认识到你应该从泥沼中脱身而出,然后将注意力集中在当下时刻,而不给它贴心理标签。这就是说对当下没有批判,也就没有抗拒,没有消极情感。接受当下的现实,然后采取行动,尽最大的努力从泥沼中摆脱出来。”

“如是”是指真实地反映事物的本质。“如是行动”则是指真实地忠于事物的本质行事,按事情的性质和实际情况来如实地作出反应。这即是说,虽然我们在内心中承认和接受不良事件的存在事实,在意识层面上无须作多余的抗拒心理和自我折磨等反应,避免滋生不必要的及更多更大的痛苦心理现象。然而,虽然我们于心内中承认和接受事实的存在;但是,我们在行动上却必须忠于自己的本质及按事物的性质来作反应——本然的如是行为。纵然为环境所限制,亦应表现出自己的本性。如处于恶劣的环境中,你虽无法改变该环境的总体,但是,你却不可以支持和为该恶环境的高墙添瓦加砖;此时刻,你需要做只须保持自己本性不变即可。正确地说,臣服事件的实质就是在服从本体意识,不受外部环境及事件来影响和干扰自己的清明意识,从而保持了自己的平静本心;所臣服只是在向自己的本体臣服,而非事件本身,对事件只是承认它作为一种存在事实而已。于外,忠于自己的本质和按事物的性质行事即可,就算是真的无法行为什么和无法改变什么,也应保持自己的本色不变。

“如是行动”即是说,从基本生理层面上说,肚子饿了就吃饭,口渴了就饮水,困了就睡觉。从心智层面上说为衣住吃等需要一定的生活费用,而作为一个独立自主、已完成一定学业的成年人就必须用自己正当的劳动来换取该基本满足之。至于自己受到和面对不公对待时,应以人类的本性来“如是”应对之:要勇于说“不”;而所处乃一不公环境而无法作出任何正义行动时,则亦应坚持住自己的内在本性,切不可自甘坠落为邪恶之奴隶和充当邪恶之走狗。

保持着做人本质的意识清明的你,你必不会、更不可以与恶同污合流,你也必不会也不可以随波逐浪附就邪恶。附从恶,你必坠落成为恶的一分子;这如何算是能够在做人?况且,一个人若能从意识的迷乱状态苏醒过来,尽管只是一个人,但是这个人的改变就是该旧世界改变的一部分所在。因而,从一定意义上说,你个人的改变就是世界的改变。

臣服就是服从本体,抗拒就是在为自我制造对立面,制造自我痛苦。如是行动则是忠于自己的本性和事物的性质来行事,对在生活中遇到的每一件事情如实地作其本质上的反应及做人应当做的行为。人类必须做具备人类性质(理性与良知)的行为——“如是行动,而不可做禽兽(性质)才会做的行为”。

托利说:“当你无法脱离痛苦时,你仍然还有另外一个选择。那就是,不去逃避它,而是去面对它,去全面地感受它。感受它,但不要去思考它……由于你不可能从这种感觉中脱离出来,所以转化痛苦的唯一可能性就是深入痛苦之中,否则任何事情都不会发生变化……全面的关注就是全面的接受,就是臣服。通过全面关注,你利用了当下的力量,也就是你本体的力量。没有任何抗拒可以在这种力量中生存。进入当下时刻,就不会有时间的存在,没有时间,就不会有痛苦,也不会有消极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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