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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论与存在者  

2015-06-03 19:24:50|  分类: 钱氏看哲学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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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存在论是指关于存在的原理和理论,这里特指为抽象的概念——存在。所谓存在者是指一实在具体物的持有者。存在论的简称——“有”,即存在的概念,意谓为单纯意义上的存在和有,因而,存在和有只是属于概念的范畴。存在者则是存在的概念以及依照某物的规定性建立起来的一具体实有的他物。因此,存在者不仅是抽象的概念,而且也是具体的实在;为概念与实在的二者同一。具体与抽象皆是以质料来表现,存在论与存在者之间的区别在于:是以什么质料作为基础来建立:具体的实有以能量作为质料并依据理念来塑造、演绎和展现,抽象则仅以规定性为质料来体现。这里的具体专指实有,抽象指概念的规定性。因为概念的内涵和规定性环节亦应视为丰富而具体的,没有具体而完整的规定环节必无法构建成一完整之概念。换另一说法,存在论为概念——抽象,存在者为实有——具体。

存在论是以“有”的直接规定性来肯定存在——又对“无”的规定来否定不存在,“无”与“有”在对立中互为否定,并互为过渡为彼此却成为肯定。“有”是存在的肯定、不存在的否定;“无”是不存在的肯定,存在的否定。但是,在变易和过渡中,“有”却扬弃了自身过渡为“无”,“无”同样在扬弃自身中过渡为“有”。“有”与“无”互为转化为对方。

存在者总是以此在来表现自身,存在者只有在跟时间发生关系的条件下才成为存在者。存在者以空间的点来标示其当下存在的位置,又以位置次序的变化表明其持续性的存在——时间。海德格尔认为:“大致说来,此在的存在向来是从它的将来方面‘演历’的,此在就其存在方式而言原就‘是’它的过去。此在通过它当下去存在的方式,因而也就是随着隶属于它的存在之领会,生长到一种承袭下来的此在解释中去并在这种解释中成长。此在当下就是而且在一定范围之内总是从这种此在解释中来领会自身。”存在与时间的结合就是存在者。而存在尚未出现在时间之河的则仅只是抽象的存在论(概念)。可是,这在出现在时间之河中的存在者,则必然为一实有;唯实在才可发生在时间之中。纯概念的是还未出现在时间之河中,本身更是超越时间限制的。这即是说,只有实有的才能与时间产生关系,并出现在时间之河中。这就是实有的有限性所在,也是存在与时间的真实关系。

实有的有限性——时间性在于,它因为产生了一个开始的时间,就必有一个结束时间的到来——因果律。另外,从有限性来看,界限就是实有的限度,这无论是时间的,还是空间的,限度就是有限性的本质。实有依据理念以能量塑造和建立成一他物,这个理念与能量相结合就会产生一个限度——时间持续的长短与物体容量的大小。

此在为一实在具体物的存在者,它是时间性的,即从其建立为实有之时起即刻便开始了时间之旅,这就是存在者。存在者的消亡就意味其时间的终结,自始至终跟时间紧密结合为一体。另,存在者也必须具有空间性的,空间的某一个点就是它的位置。海德格尔认为:“存在者的存在被把握为‘在场’,这就是说存在者是就一定的时间样式即‘现在’而得到领会的……这个在当前化中并为当前化而显现的存在者,这个被领会为本真存在者的存在者,就因此从当前方面获得了解释,也就是说,这个存在者被理解为在场了。”存在者的消亡也就意味着其空间性的消失。因此,存在者不仅是时间的,也是空间的,是时空的同一体。没有只有时间而无空间的存在者,同理,也没有只有空间而无时间的存在者。存在者在发生的那一刹那,就是时间之始;而存在者出现的那一刹间就是对空间的占据和填充。如宇宙间一慧星的产生及消灭等现象,就是彗星在空间与时间中的变化;彗星的产生是其时间的开始,也是宇宙空间的一种实在的填充和某位置的占据。而彗星的灭亡则又是其时间的终结及其空间位置和填充物的消失。此在是存在者的存在状态和实在,以时空来表现其存在。

此在的“此”表示为当下时间的意思,“在”表示为实有存在的意思。因此,此在是专门用以诠解存在者的最佳术语。可是,此在并不发生的存在论那里,这是抽象所未能包容和蕴含的环节。例如,“有”还未构建为此在,只是一个“纯有”的抽象概念。所以,存在唯有在建立和达成实在的具体物时,存在者才包含并体现在此在当中,此在才成为存在者的标记和领会对象。海德格尔认为:“如果此在已经把握了它自身之中的可能性——它不仅能够明鉴自己的生存,而且能够追问生存论建构本身的意义,亦即先行追问一般存在的意义。”能领悟此在的存在者,同时也是存在论的执持者。

一般来说,存在论是概念化的,存在者为实在化的;但存在者却包含着概念,是概念与实有的同一,自然也是抽象与具体的统一。可是,概念又是实有的基础,是某物的规定性;没有概念自然就不会有某物的规定性,某物的他物也就必然不可能被创造和自为自在地产生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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